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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沈阳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原处长张嘉治破坏监管环境、经营环境等问题。
2012年至2021年,张嘉治多次接受请托,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承揽项目提供帮助并收受巨额好处费。2021年1月至8月,张嘉治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操控招投标等方式将设备采购、运维工程分包给利益关联企业,并调整设备单价及数量,套取巨额国家资金并据为己有。张嘉治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沈阳冠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杨春雨破坏监管环境、经营环境等问题。
2010年7月至2019年12月,杨春雨多次接受请托,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施工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帮助并收受巨额好处费。杨春雨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沈阳市苏家屯区民政局综合业务科原科长马庆良破坏政务服务环境等问题。
2019年8月至2021年3月,马庆良在负责养老机构审批、监管工作中,对多家民营养老院吃拿卡要、刁难群众。2018年2月至2021年12月,马庆良将政府无偿提供使用的养老服务站变相出租,并将租金据为己有。马庆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沈阳市辽中区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环卫处原主任鲁大章破坏监管环境等问题。
2014年8月至2022年10月,鲁大章多次接受请托,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承揽、款项拨付等方面为多家企业提供帮助并收受巨额好处费。鲁大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来源:沈阳市纪委监委